世界在破晓的瞬间前埋葬于深渊的黑暗

Monday, June 18, 2007

我讨厌 Paris Hilton

(刊登于联合早报2007年6月17日)

我讨厌的不是 Paris Hilton 本人,而是所谓Paris Hilton 的现象。

或者较早前的许纯美现象、仿佛永无止境的偶像歌唱比赛、在本地的李名顺酒驾事件等等。或者是更早前的黄娜事件、吾槽邻居争吵事件和近期的独眼龙杀人事件等等。尽管前者可归类成娱乐 “新闻”,而后者可归类成社会 “新闻”,不过我却认为以上两种不同的 “新闻” 在某种层面发挥着异曲同工的效应。对我而言,此类讯息在主流新闻版面占有一席的现象间接地反映了现今主流媒体的种种问题和缺点。当然,我所指的主流媒体不包括所谓的狗仔队和有线电视所播放的纯娱乐新闻节目,因为这些东西原本就等同某种思想的垃圾食品 (junk food)。

我并非完全排斥所谓的娱乐。相反地,本人在闲暇之时也会观看综艺节目和聆听流行音乐。然而,我觉得除了广告时段以外,艺人所曝光的媒体空间就只应该限于以上所提到的管道。至于社会事件,我认为它们很多时候可以牵系着整个社会的情绪。然而,过分的深度报导很多时候就会成为一种变相的街坊闲话。

以上所提的讯息不应该出现在新闻版面上,因为我认为主流新闻媒体在某种层面负起了提供大众有关重要的讯息和主导公共谈话的责任。本人认为所谓的重要讯息包括了任何直接影响民生的政策,或者间接影响本地政策的国际趋势,以及对于这些讯息的讨论和分析。如果新闻媒体因为类似Paris Hilton 或者独眼龙事件的关系而无法全面地报导重要的新闻,不仅在提供重要讯息的责任上失责,恐怕还会降低公共谈话的层次。

或许各位会对本人对于重要新闻的定义会显得有些高傲和呈现出某种类似精英主义的优越感。然而,这只不过是本人身为一位民主国家的公民在考虑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后所持有的自私想法。因为人民的选票决定咱们的政府,而我们选入国会里的政府将会决定新加坡的政策和未来方向,所以本人希望选民在投票时能够对政党之间所辩论的议题感到熟悉。

如果大家关注的只是哪位选手可以获得偶像歌唱比赛的冠军而不是有关当局的政策会怎么影响我们,或者是什么艺人又跟什么艺人闹绯闻而不是全球化到底对我国会有什么影响的话,那么恐怕就会无法独立分辨出有关当局所提出的各种方案的利弊。如果未来的选民对于选择领导班子不是因为充分了解他们所提出的政策,那么所谓大选会不会沦为一种类似新加坡偶像般的过程呢?

说回新闻媒体,为什么要去报导类似Paris Hilton的讯息呢?或许比较愤世嫉俗和相信 “阴谋论” 的人会认为这是官方勾结媒体,好让人民转移注意力以不留意到官方的弊病。然而,本人认为事情并不那么复杂,而这只是简单市场力量的恶性循环在作祟罢了。在各新闻媒体趋向于增加公司利润的目标下,最容易增加销售量或者收视率的就是迎合大众的口味。媒体的大肆报道会使到某件事件受到大众的瞩目,而大众的好奇会驱使媒体跟进报导此事件,从中形成恶性循环。然而,不是每个迎合大众口味的讯息就一定是对社会有益的,而如果新闻媒体只注重利润,那么在某种程度就会失去它们所谓的基本功能和应该肩负的社会责任。

很多时候,咱们都以各新闻媒体所报道的内容来评断其水准。不过,本人觉得我们也可以从新闻媒体不报道的讯息来评断其水准。如果没有新闻媒体愿意报导有关Paris Hilton的消息,那么你认为大家会对她感到兴趣吗?至少,这篇埋怨新闻媒体的缺点的文章就不会如此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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