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在破晓的瞬间前埋葬于深渊的黑暗

Monday, October 10, 2005

有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

有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

(刊登於联合早报2005年10 月9日)


每当朋友看到我的文章被刊登时,他们的第一个反应通常是:“天啊,真不敢相信报社竟然被你这个人蒙骗了。那些编辑大概没有听过你平常的满口脏话吧。像你这种把三字经当成口头禅的人的文章也可以见报,简直是快世界末日了。”


或者,每当我对着电视上所播放的荒谬新闻破口大骂时,父母总是得严厉地提醒身为长子的我必须为弟妹树立好榜样。我的回应总是一致,不过我无法在此透露。即使写了出来,也不可能被刊登。


平常在他人面前粗言秽语,但在写作时刻意收敛,就如同在庄重的社交场合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这样算是虚伪吗?不,是因为知道每个人在不同的场合应该有不同的行为标准。就如同我的指导教授不会在和我讨论学术问题时以激动和强烈的字眼迫使我赞同她的观点,而同时也不会在观赏篮球赛时冷静和头头是道地为我队加油。我私底下的不良行为只会影响亲朋戚友,不过如果随意在公共场合展示的话,这不仅滥用公共空间,也对无法忍受强烈语言的人不敬。


最近,本地有几间学院的学生因为在博客上发表对教师不敬的文章而被校方处罚。虽然我不知道校方最后是如何辅导这些学生,不过我可以想象就是讲一些有关尊师重道,以及用激动的语言发泄自己情绪是不对的话。我赞同这些学生应该被严厉处罚,然而不是因为以上理由。我承认自己不是什么道德的典范,在高中时期常跟老师发生口角。粗话,更不用说了。若以上的理由谴责这些学生,就显得太虚伪了。我认为这些学生应当被处罚的理由是因为他们竟然不知道有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希望校方也有如此教导他们。


另一件和以上事件有关的新闻就是被控触犯煽动法令的两名被告。当我从网上读到这两则新闻时,就预测会有很多言论自由的支持者透过不同管道批评有关当局。果然不出所料,几天后到某些讨论网站上浏览时,就看到许多无名氏辱骂有关当局不尊重言论自由的留言。至于学生被处罚的事件,也读到有读者写信到海峡时报谴责校方处罚学生的手段过于强硬,并声称 “发表错误的言论比不发表任何言论更好” 。


对于这些人的思维模式,我在私下可以用很简单的字眼表达我的感受。不过既然这不是我的私人空间,就让我罗唆吧。我认为这些人把 “开放” 和 “自由” 两个概念混淆了。本人是言论开放的支持者,也认为有关当局有时对于某些话题讨论的开放度不够。不过,我并不赞成所谓的 “言论自由” 。至少,不是那种毫无责任胡乱抨击他人的 “自由” 。Too much of anything is not good,包括自由。别以为自由真的是 free 的。不相信?学生们可以等到出了社会后如此抨击他们的老板。被告者可以尝试在宗教激进组织前发表他们的言论。真的,即使有关当局施予极刑,也算仁慈了。


其实,以上两则新闻让我觉得更讽刺的是:第一,经过这么多年的国民教育后,以及每天在升旗礼朗诵 “不分言语宗教和种族” 的宣誓后,我们的社会竟然还会有拥有这种想法的人存在。第二,我们的教育制度竟然教出这些连做人的基本原则都搞不清楚的学生。或许,因为在不开放的空间压抑太久,没办法学习拿捏所谓的平衡点,在突然得到自由以后就很容易不小心冲出界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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