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在破晓的瞬间前埋葬于深渊的黑暗

Sunday, March 05, 2006

性爱、道德和录影片

(刊登于联合早报2006年3月5日)

十七岁的理工学生用手机拍摄自己和男子做爱的过程,不料却不慎把手机弄丢了,让某个缺德的人捡到了遗失的手机,把性爱影片公开于网上。此事件不仅成为网上博客讨论的热门话题,还受到主流媒体关注。该事件相关内容不仅成为了网友最常搜索的项目之一,也有许多读者写信到海峡时报发表他们的意见。

该女生在此事件中无疑是受害者。如果她有任何必须责备的地方,或许只能说她粗心大意和做事前没三思而行。然而若考虑她在整个事件里所承受的压力,或许这样子也过于苛刻和接近落井下石的状况了。因此,当我从报章上的读者来函和受访人士接二连三地以他们的道德标准谴责该女生的行为,以及进一步暗示现今的青年道德观念沦落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和些许恼怒,甚至有些不安。

这些谴责文章的基本论调大概如下:因为现代的父母都疏于管教儿女,没有灌输他们正确的道德观念,所以导致儿女拥有不健康的性爱观念。尽管这些文章没有指明何谓不健康的性爱观,不过不难想象会包括婚前性行为、一夜情和拥有多名性伴侣等行为。

撇开上述性行为等同不道德的前提是否成立不谈,我觉得更匪夷所思的是人们如此乐意就把家庭和谐与个人道德标准挂钩。若把两者视为因果关系,这其中有两个不成文的假设,就是上一代的道德价值观比这一代的更好,以及青年之所以失去道德指标是因为家庭出了问题。虽然家庭和谐对每个小孩的身心发展很重要,不过这并不代表和谐的家庭就等同道德价值观的继承。

或许整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不同道德价值观的冲突吧。父母与儿女之间所持有的不同价值观。不同社会团体对于个人行为所持有的不同准则。人与人之间的不同看法。仔细思考,所谓 “道德价值观” 也非常笼统,很多时候都没有个明确的定义。一个人的道德准则是另一个人的无所谓。很多时候我们打出所谓的道德牌时,也只不过是沦为一种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局面,而更多时候只是很自私地想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他人身上罢了。

如果社会没有正确道德价值观做为指标,而个人行为不再受到约束,那么岂不会导致整个社会大乱吗?不,别担心。在新加坡这个世俗社会里,我们已经有法律了。所谓法律不就是我们身为一个文明社会对于个人行为在这个社会里的恰当性做的一个妥协吗?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道德准则,所以我们才利用法律做为个人行为准则的最低底线。据我所知,把道德准则融入法律的社会叫做基本主义社会。

我完全尊重不同人有不同的道德价值观,也可以理解为何有些社会人士会担心青少年性行为或许过于开放。然而,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大众轻易所打出的 “道德牌”,仿佛青年因为知道自己的行为 “不道德” 就会有所改善。都说了,所谓道德只不过是公说公理。难道青年们不会反问:你又凭什么说我的行为不道德?你们真以为青少年都是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吗?

本人也不赞同过分开放的性行为。不是因为这不道德,而是因为这会提高受到性病传染的可能性。虽然说穿安全套可以大幅度减少以上可能性,不过没有三思而行就把私人影片存档在容易遗失的手机里,然后又真的粗心大意地遗失手机的青少年,你们真会相信他们每次都会记得做足完善的保护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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