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在破晓的瞬间前埋葬于深渊的黑暗

Saturday, March 25, 2006

道德虽可贵,包容价更高

(刊登于联合早报,2006年3月25日)

如果这个世界所有人的看法都一样,大家所谓的道德标准也必定相同。然而,这世界不是百种米养一种人,而是一种米养百种人。


因此,针对许振群先生于3月20 日和吴伟材先生于3月21日的批评,本人有不同的看法。吴先生认为 “社会道德不该是一种个人独断支持和阐述的价值体系”,本人不仅完全赞同,而且此看法就是本人在较早的文章想要说明的。然而,对于社会道德应该是一种 “得到持有各种合理的人生理想与价值体系的人们一齐发展、完善,并共同支持” 的价值观之说,以及许先生在文章里说 “既然道德是大家所公认的准则和规范,又何来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不义之争?” ,本人不能完全赞同。尽管此话听起来有道理,不过却有个不成文的假设,就是这个社会所有的人都能够认同相同的准则和规范。然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


在每个人的道德观不同的情况下,法律就是社会准则和规范的最低底线。这容许不同价值观共存的空间,但却又保证整个社会的结构不会因此崩溃。许先生所指出的新加坡政府最近考虑制裁那些出国嫖雏妓的国人的例子并不与以上看法相抵触,因为这代表嫖雏妓的行为已经越过了准则和规范的最低底线。


许先生指责本人认为家教同个人的道德并没有因果关系,我想他是误会本人的说法了。我并不否认家庭和谐对个人身心发展的重要,只是指出上一辈的人认为年轻人做出 “不道德” 行为时就轻易把此归咎于 “家庭不和谐”,其实忽略了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也就是两代之间的价值观的冲突。就算生活在同样的和谐家庭,父母和子女的看法也不尽然会相同。


许先生也在3月7日也对本人曾经质疑为何学生不能穿白色鞋子以外的颜色鞋表示反对的看法。尽管这是本人两篇不同的文章,不过其主导思想却一致,讨论到有关容忍和包容的课题外,还质问一味使用笼统的 “道德” 和 “规则” 劝导青年是否有效。


懂得容忍和包含不同的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多元文化的新加坡社会里,要不然就很容易任性地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他人身上。本人较早前提到自己对于大众轻易打出 “道德牌” 有些不安,除了是因为这代表整个社会的包容度不够高之外,也是因为本人觉得这是非常懒惰和无效的做法。很多时候我们不试着去了解他人与我们不同的观点,或者是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思考着问题,或者就是试着包容他人与我们的差异,或者是透过合理的解释来劝导他人,反而轻易地利用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规则或者是笼统的道德观否定和自己的价值观不符合的看法。


我并非叫大家都摒弃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因为就如吴先生所说的,即使法律不规定,我们也可以自身去从事高尚的行为。我也不是想对垒年轻人和成年人的道德价值观,因为这样只是把持有许多不同道德观的人硬生生地归类成两个虚假的极端。


我完全尊重许先生和吴先生的看法,因为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所以也不愿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在他们身上。然而,我也希望许先生可以稍微考虑到每个人都不同的道德价值观,不一定是和你的道德观不同就得 “加以纠正”。我不要求各位认同本人的看法,只求各位在反对的同时也保留一份包容的心。

1 comment:

Chiaw Yong said...

wo de han yu bu hao + I have no patience to read it twice. But I think I get your drift and I agree.
Yup.